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一、公司所有负有安全生产责任的机构和人员均适用本制度
二、本制度对负有安全生产职责的机构和人员适用,在考核时执行
三、凡被“一票否决”的机构和人员,不得参加公司评优、评先等活动和升职、加薪,并取消安全生产奖励
四、成员未认证履行职责导致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被否定的,其成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五、被否定对象按照双方签订的《安全责任书》承担相应责任,同时,对违法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交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按安全生产责任人履行的职责、承担的责任和发生安全事故的等级进行否决
七、公司全年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突破以下指标,全员全年实行“一票否决”:1、责任事故率控制在5
6次/百万车公里以内;2、责任死亡率控制在零人/百万车公里以内;3、责任受伤率控制在3
3人/百万车公司以内;4、直接经济损失控制在2
8万元/百万车公里以内;5、特大事故为零
八、安全生产责任人的否决条件:1、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⑴、未宣传、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的;⑵、未依法建立健全与安全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
⑶、未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职责、操作规程,并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各岗位、车头和人头的;⑷、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对各安全管理岗位责任人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抽查的;第1页共9页⑸、未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⑹、未按时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并参加驾驶员安全学习会议和授课的;⑺、未建立健全事故和消防应急救援组织和落实安全生产专、兼职管理人员,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的;⑻、未确保公司从业人员从业资质符合规定、要求的;⑼、发生安全生产重大事故,未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的;⑽、未主持、研究对责任事故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的;⑾、未保证公司安全生产经费投入有效实施的;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