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题报告一、论文题目:论网络犯罪二、论文的背景、目的和意义二十世纪下半叶,新科技革命的产生和发展极大地促使网络广泛地应用于很多方面
之后,互联网的出现和蓬勃发展又从各个方面极大地改变了人类社会生活,其中人们的思维方式和精神世界产生了极大的改变
像哥伦布一样,互联网引领人类开辟出全新的空间,也就是大家通常意义上称作的“虚拟空间”
但是,我们也应该意识到网络这把“双刃剑”,在开拓人类的生活领域的同时,网络犯罪行为呈现出全新的表现形式和特征
因此网络像长毛和盾牌同时在天平的两端,人类在享受到其带来的便利,与此同时就必须忍受犯罪活动在网络中产生,学者们把网络犯罪称作“第五空间”
存在于网络上的犯罪形式的多种多样性及犯罪手段的隐蔽性和犯罪结果的危害性也达到了传统犯罪无法达到的高度
网络犯罪就像一个如影随形的恶灵一样困扰着现代社会的发展
网络犯罪的危害如此令人晒舌,那么对于网络犯罪的研究就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例如什么是网络犯罪,网络犯罪发展到今日有什么新的特征和发展趋势,再比如网络犯罪的刑事管辖权应如何适用,我国网络犯罪的历史发展和现状如何,我国网络犯罪刑法规制存在何种不足之处,当然还有在此基础上如何完善我国网络犯罪刑法规制等问题就真真切切地摆在了眼前,我们不能也无法逃避
本文针对上问题进行粗浅的探索和研究,抛砖引玉以期更好的打击网络犯罪,使网络更多更好地发挥其积极效用
三、国内外研究概况1
国外研究国外刑事立法中并未设立本罪相同或近似的罪名,在理论上没有关于网络帮助行为的研究
目前,国外对网络帮助行为的处理集中体现在传统的“中立帮助行为”研究
国外理论界主要存在两种学说,一是全面处罚说:在进行罪责定罚时,中立帮助行为需要同一般的帮助行为一样进行处罚
二是限制处罚说,认为可以某种理论为依据限制其处罚范围
德国和日本的多数学者均坚持这一观点
关于限制标准,也存在不同观点
主观说认为应当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