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合集)(篇一)为了加强财务管理,规范经费收支,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及市财政局统一规定,结合本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加强部门预、决算管理按照量入为出、厉行节约有关政策规定,科学规范、公开透明地做好部门预算编制,并统筹合理安排各项资金。机关各类经费收支必须编制年度预算,尤其各类专项经费要根据预算年度实际工作开展情况,由业务科室提出,财务统一汇总上报市财政局核定并批复,经费使用严格按照预算核定指标执行,确保财务收支平衡。年末根据预算批复的指标数和实际经费支出,认真核对、及时清查,办理好部门年终决算,并科学地进行财务分析。二、加强资金收入管理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局机关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纳入财务统一管理,及时上交市财政收入专户,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三、加强资金支出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及标准,建立健全各项支出的管理制度,保证人员经费和单位正常运转所必须的开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及会议费支出,发挥专项经费的最大功效。1.人员经费:严格按照工资政策规定和津补贴改革精神,以规定程序和审批标准予以发放,不得以任何名义自行发放各类福利补贴费。临时、借用人员的人员经费(含各种补贴费、养老保险费等)发放数,控制在市财政局核定额度内。2.办公经费:购置大额办公用品,发票需附数量、单价清单,由经办人签字,并经办公室负责人确认,专人负责、专人保管,领用时办理出库登记手续。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3.差旅费: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乘用交通工具、住宿标准、出差补贴,按照市财政局文件规定执行。4.电脑维修、耗材费:由办公室统一负责,加强监督管理,节约合理使用,并指定电脑公司提供服务。5.印刷费:机关能够打印的,必须在内部打印,大额印刷费(单笔支出3000元)以上,事前须经财务核准,与年初预算指标相符。6.“三公”经费:从严控制出国费、接待费、交通费等“三公”经费。接待费严格按照本局已制定的接待费管理制度执行。交通费按市财政局的规定执行。7.会议管理严格按照《中共乐清市委办市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议管理的通知》(乐委办发〔**〕164号)相关规定执行,加强会议计划和统筹,严格会议事前审批和监督管理,从严控制会议经费支出。会议用餐标准、报销制度原则上参照本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召开会议前,须由业务科室进行会议费用审批程序,会议费报销时需附会议通知、会议审批表、人员签到等。在机关内部能够安排会议场所的,不得以任何名义在外租借酒店等场所开会,会议用餐严格按照每人不超过60元实行工作餐,一般在食堂安排工作餐。因特殊情况需要在其他服务单位的,须事先经局长批准,由办公室安排到定点服务单位进行,否则不予报销。原则上同城与会人员不安排用餐,半天会议不安排用餐,不得超预算使用会议经费。8.培训费:事前已经批准的各类函授、自学考、业务培训等,须在拿到合格证书后,按规定予以报销,报销时附合格证书复印件。9.现金报销范围,严格遵守《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一般情况用转账形式支付款项。不属于现金使用范围的,尤其在1000元以上的购买物品、印刷费、接待费、会议费等不得自行以现金支付。10.原始凭证必须真实、合法、完整,不得涂改、挖补,外来票据100元以上报销需正式发票,1000元以上原则需2人以上(含2人)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经办。11.经费报销严格按照市会计核算中心规定和国库支付程序执行,实行一票三人签字,即经办人、审核人、审批人。由单位业务经办人整理原始凭证,填制报账单(应有办公室负责人证明的票据,要先签署意见),而后财务主办对报账单及原始凭证进行预审并签章,财务室负责人进行审核,最后经分管财务领导审批后办理财务结算手续(如属于转账形式支付的,要写清收款人户名、开户行、账号)。对特定用途的专项经费支出,由经办人签字,分管领导审核,再由分管财务领导审批。12.财务人员在受理报销票据时,应根据审批负责人签署的意见,认真审查票据,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