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辆质押借款合同2甲方:(出借人、质押权人)电话:身份证号:地址:乙方:(借款人、出质人)电话:身份证号:地址: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根据《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立此合同,具体内容如下:第一条乙方将自己名下的汽车,牌照号为:型号为:发动机号为:车架号为:向甲方作质押(约定该车辆于本合同签订时,交付甲方)
第二条甲、乙双方认可现在该车辆的评估价值:(人民币)元
质押汽车已行驶里程数为:
第三条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元,大写:
第四条借款用途:
第五条借款利息、费用:借款叁拾日(月)利息%;综合费用
借款同时缴清首期(月)利息、综合费用
第六条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______日止
第七条车辆质押提前还款约定:不足一个月利息,按足月收取利息
第八条还款方式:乙方先将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一次性交给甲方或将现金打进甲方帐户(卡上),再提车验车
第九条保证条款:1、乙方到期不能偿还甲方的借款,甲方有权对质押物进行处理,乙方到期如数偿还了甲方的借款利息、综合费用时,甲方将质押物退还给乙方
2、乙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的规定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于非法活动
3、乙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偿还甲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及综合费用
34、乙方违约,甲方变卖汽车所得价款超过双方认定价值部分归甲方所有
包含违约金、赔偿金和甲方代垫的费用及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税费等);不足认定价值乙方须向甲方补齐至足以清偿借款本息及综合费用
第十条乙方保证:本合同质押物一旦发生被甲方处分,乙方无条件、无偿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过户手续
(一)乙方是合法的独立民事主体,具备所有必要的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责任;(二)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乙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并经过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