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公告(建设部公告2018第35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局部修订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18第35号现批准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局部修订的条文,自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
4(1、2、3、4)、5
5(2、3、4)、8
7(2、3、4)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经此次修改的原条文同时废止
局部修订条文及具体内容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www
mohurd
cn)公开,并将刊登在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8年3月30日5
1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5
1民用建筑根据其建筑高度和层数可分为单、多层民用建筑和高层民用建筑
高层民用建筑根据其建筑高度、使用功能和楼层的建筑面积可分为一类和二类
民用建筑的分类应符合表5
1民用建筑的分类注:1表中未列入的建筑,其类别应根据本表类比确定
2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宿舍、公寓等非住宅类居住建筑的防火要求,应符合本规范有关公共建筑的规定;3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裙房的防火要求应符合本规范有关高层民用建筑的规定
【条文说明】本条对民用建筑根据其建筑高度、功能、火灾危险性和扑救难易程度等进行了分类
以该分类为基础,本规范分别在耐火等级、防火间距、防火分区、安全疏散、灭火设施等方面对民用建筑的防火设计提出了不同的要求,以实现保障建筑消防安全与保证工程建设和提高投资效益的统一
(1)对民用建筑进行分类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