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合同国家测绘局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甲方〔委托方〕:乙方〔受托方〕:贵州省第三测绘院国工测绘勘察分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测绘范围及内容甲方将位于〔如下简称本工程〕的房产面积测绘工作委托给乙方,甲方的测绘目的为办理房屋的房产证,乙方同意接受委托
第二条该工程类型为新建房屋的初始房产测绘
第三条受托方测绘资质证书号码:,资质等级:
第四条测绘技术标注按照国家和贵阳市有关技术原则执行
第五条测绘费用(1)取费原则按照国家公布的测绘产品价格原则执行
(2)取费工程及预算价款:经协商,房屋建筑面积的收费按【测绘工程产品价格】中房产测绘二类原则1
60元/平方米计算,最终以实测面积结算,协议签定后甲方应支付协议总价款30%作为乙方工程启动资金
(3)计算方式:在双方约定提交测绘成果后5个工作日内,由乙方提出付款申请;甲方向乙方支付测绘余款
第六条甲方的义务(一)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向乙方提交一下资料:1、报建审核意见书〔复印件〕2、报建平面、剖面图纸〔复印件或晒蓝图〕3、报建四至1:500平面图〔复印件〕4、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属商品房销售类的房屋提供需提供复印件〕5、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复印件〕6、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附图〔复印件〕7、本层与非本层公用设施使用状况的阐明〔图上注记有关范围;明确公设名称;注记有关使用楼层、单元〕〔复印件,可以测绘过程中进行整顿〕8、【委托新建单元式房屋初始测绘合约】〔一式两份,我司提供〕9、派出所门牌地址证明〔已申领的提供复印件〕10、测绘工作中需要的其他有关阐明、文献(二)保证提供应乙方的所有资料及文献均为真实、合法、有效、完整、精确,并承担由该等文献而引起的所有责任,该责任与乙方无关
(三)保证乙方的测绘队伍顺利进入现场工作
第七条乙方的义务(1)自收到甲方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