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电企业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风险预控能力,努力实现问题管理向风险辨识,结果管理向风险预控的转变,推动本质安全型企业创建工作,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在开展专项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上,全面开展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
为规范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必须遵循“贵在真实,重在整改,持续改进”的原则,客观真实地辨识评估风险,采取措施对已知的风险进行有效管控
1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和基层各发电企业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四条集团公司职责(一)指导公司系统开展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建立集团公司系统安全风险控制外部评审(以下简称“外审”)专家库,组织开展专家培训、建立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体系;(二)负责“安全风险控制指导手册”的不断改进和完善;(三)总体把握集团公司系统外审的年度工作计划;(四)监督安全风险控制评估重大问题的整改工作,组织对全系统存在趋势性、共性问题的专题、专业、专项攻关;2(五)准确把握公司系统发电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水平,及时采取有针对性措施,降低安全风险
第五条分子公司职责(一)监督、指导所属企业开展安全风险控制内部评审(以下简称“内审”)工作,做好分子公司外部评审的计划和组织工作;(二)组织审查所属企业安全风险控制外审评估发现问题的整改计划,并监督计划执行情况;(三)研究所属企业存在的共性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四)对“安全风险控制指导手册”的改进和完善提出意见和建议;(五)审核推荐合适的外审专家,组织企业有关管理和专业人员参加外审工作
第六条基层发电企业职责(一)组织实施企业安全风险3控制评估内审工作,做好安全风险控制评估的动态管理;(二)积极配合外审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举一反三”,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