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为进一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现创建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全面提高居(村)民文明素质和地方文明程度,根据中央文明办《全国文明城市(地级以上)测评体系》要求,结合新兴实际,从2018年起,利用三年时间开展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制定如下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这条主线,按照区委八届四次全会部署要求,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惠民育民靠民为宗旨,坚持服务大局、共建共享、文化引领、城乡融合、务实创新,高质量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大力实施城市文明十大提升工程,不断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城市文明程度、城市文化品位、群众生活质量,为建设创业开放生态幸福厚德的美丽新兴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动力、丰润道德滋养和良好文化条件
□—1—□二、基本原则(一)坚持创建惠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积极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大力发展各项社会事业,提高公共服务水平,让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成为造福百姓的民生工程,成为人民群众共建共享的民心工程,努力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归属感、幸福感,使城市科学发展、文明进步、和谐建设的成果惠及全镇人民
(二)坚持问题导向
强化问题意识、突出问题导向、坚持破立并举,坚持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作为创建工作的着眼点和落脚点,运用系统化思维和方法,实行集中整治与常态化管理相结合,着力解决城市建设管理中存在的交通秩序乱、环境卫生差、黑臭水体多等突出问题,让城市更加美丽宜居,确保文明创建工作富有实效
(三)坚持全域创建
坚持“以城为主、城乡共建”的创建理念,突出镇区创建,指导、推进村(居)文明创建,形成全域创建格局
把创建任务、责任细化落实到村(居)、学校、医院、企业等最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