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租赁协议甲方:(出租方)周志洪身份证号码:住所:乙方:(承租方)身份证号码:住所:甲乙双方按照互利、互惠、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根据《协议法》的有关规定,签订如下协议:一、租赁的商铺为:云浮恒大城65-66幢首层010单元商铺二、租赁期限:租赁期为3年,从3月30日起至3月30日止
协议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对外出租本商铺,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乙方必须在协议到期前30天与甲方商议一致后签订新的租赁协议,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
三、租金原则、租金交付方式及保证金:1
本商铺第一种租赁年度内每月租金为1300元;第二、三个租赁年度内每月租金为1500元
租金交付方式:乙方应在每月的3日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当月租金
逾期不按约定交租金,则视为乙方自动弃租,甲方有权即时收回商铺
鉴于本商铺由乙方负责装修,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甲方免收乙方头三个月的租金,作为对乙方的装修费用补助
但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规定进行装修
其中:地板铺霞红(花岗岩),材料约70元每平方米
夹层用国标槽钢(约140元一条,共买5条)、夹板;卫生间:先做二次防水,然后墙贴瓷砖,安洗手盆,所有费用估计约5000元
保证金:在签订本协议步,乙方须向甲方交付人民币叁仟元正,作为履约保证金
租赁期内,乙方不得提前解除租赁协议
否则,视为违约,此履约保证金不作退回
协议期满后,乙方不再租赁此商铺,且租赁期内无违约责任,则甲方一次性全额、无息返还该笔履约保证金给乙方
四、协议履约期间,乙方不得破坏房屋主体构造及设施,否则,导致的损坏由乙方所有承担
乙方应保持商铺内外所有设施完好无损,假如需要改造、装修、增设其他固定设施,应征得甲方同意后再进行,所需经费由乙方自行负责,协议期满后,乙方不得拆除
租赁期内,商铺如有损坏,由乙方负责及时修缮
五、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出现的一切经济、法律、安全以及其他任何责任均与甲方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