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砖购销协议购货单位:青县顺西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如下简称甲方)供货单位:河北省青县曹寺镇砖瓦厂(如下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充足协商,特签订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1.产品的名称:红砖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措施1.产品的数量:1000000块
2.计量单位:块
3.计量措施:运至现场甲方派负责人清点到货数量
第三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措施、运送方式、到货地点1.产品的交货单位:2.交货措施:乙方送货
3.运送方式:汽车运送
4.到货地点:第四条产品的交货期限按工程进度规定交货,交货期约为2-3天,由乙方负责运送至施工现场、负责装卸最终由甲方负责人负责清点数量及验收工作
第五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1.产品的价格:按照双方协商价格:0
27元/块(不包括运送费)
2.产品货款的结算:乙方负责运送到现场、由甲方负责清点到场数量经确认后,甲方7日内结清所有货款
第六条验收措施在红砖卸料处,双方确认到货数量及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产品甲方有权拒收
第七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措施1.甲方在验收中,假如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5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协议规定部分的货款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导致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5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八条乙方的违约责任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1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假如甲方同意运用,按质论价;甲方不能运用,根据产品的详细状况,由乙方负责包换,并承担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逾期交货的,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