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协议发包人(甲方):承包人(乙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一事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承包范围:4、承包方式:5、工期:总工期为天(日历天),自20年月日动工,于20年月日竣工
(以进场签证为准)6、工程质量:合格7、协议价款:(含税金)人民币大写:本协议价款采用固定总价方式确定,协议总价在施工图纸需求及施工协议约定的风险范围之内不可调整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动工前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施工阐明,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协议履行,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的变更、工程中间的质量验收及其他事宜
3、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驳接口,并阐明使用注意事项
施工使用的水、电费由甲方负责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参与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施工阐明书的现场交底,确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后严格执行
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协议履行
按规定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毕施工任务,处理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并敦促施工人员随身携带身份证以备检查
4、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
严格按照图纸或施工阐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
参与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5、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等不受损坏
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和垃圾清除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的关系
6、施工中未经甲方确认和同意,严禁更改原建筑物主体、承重构造或重要使用功能及多种设备管线
7、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现场的一切材料、设施、工程成品的保管和保护
第四条有关工期的约定1、甲方规定此协议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