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采购协议供方:需方:供需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化妆品、护肤品的采购事宜,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产品明细
第二条产品质量规定1.产品质量原则,按国标、行业原则或双方约定原则中最高原则执行产品名称品牌单价数量金额基础保湿套装倩碧特效润肤露(无油黄油)125ml倩碧特效润肤露(有油黄油)125ml倩碧玫瑰胭脂水12
5ml贝玲妃控油柔丝打底霜24g贝玲妃柔光透明米粉29gLauraMercierVC全效亮白精髓液限量版101ml宠爱之名温和清洁乳200ml娇兰幻彩流星粉球30g娇兰金钻亮彩粉饼9g娇兰2.保质期限:供方所提供的产品,保质期限不少于12个月(特殊商品除外)
第三条产品包装1.包装规定:在外包装上应注明产品名称、规格、配料、产品同意号、生产厂名、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净含量、贮藏规定等
2.包装物由供方提供,费用由供方承担
3.包装物处理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包装物不回收
(2)包装物由供方回收
第四条交提货方式交提货方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履行
1.供方送货:产品运送由供方负责办理,供方送至_________,运费由供方承担
2.供方代办运送:供方根据双方约定的协议代办运送,运费由需方承担
第五条验收措施1.供方提供的每一批产品都须附随根据双方确认的质量原则进行检查的检查合格汇报,但若有下列状况之一,必须附随计量认证合格的检查机构出具的检查合格汇报
2.产品抵达目的地后,需方应指定专人按双方约定的质量原则(应包括重要卫生指标、内外包装、保质期、标识感官等)及时进行抽样检查,完毕验收程序
如有质量问题,需方应在收货后一种月内书面告知供方,同协商处理措施
如对产品质量认定发生异议,由需方所在地供需双方共同承认的经计量认证的机构检查汇报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