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志设计服务协议甲方:乙方:本协议甲方委托乙方就项目进行标志设计的服务,并支付对应的设计服务酬劳。双方通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足地体现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的规定,到达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设计内容时间设计内容:1.标志图形设计2.标志中英文字体设计3.标志辅助图形设计4.标志色彩规范5.名片、信纸、信封、员工胸牌应用设计时间:第二条规定乙方应准时完毕甲方委托的标志设计项目。乙方必须设计真实原创性作品,且赋予设计含义。设计方案需要考虑到操作的简易性和安全性。第三条甲方义务甲方有责任全力配合乙方开展本协议所规定的工作,并根据乙方需要提供有关资料。第四条服务酬劳协议签订后,甲方即向乙方支付协议总费用的%,即人民币元(大写:)。阐明:首付款作为设计基础费用不予退还。乙方准时完毕协议规定的设计内容,且在甲方确认使用该标志后,在第月底,即,甲方向乙方支付协议总费用的%,即人民币元(大写:)。阐明:甲方必须在支付乙方后期费用,即人民币元(大写:)方可使用乙方所提供的标志。甲方对乙方的设计不满意,或标志不能进行注册,乙方在一种月内有义务提供甲方提出的提议进行修改,如最终不满意,甲方有权不支付乙方后期费用,即人民币元(大写:捌仟圆整)。第五条创作著作权归属乙方有权保留作品签名权甲方在未付款乙方后期费用前,作品归属权为乙方所有。第六条违约责任乙方应按甲方规定按质、按量、准时完毕本协议所规定的工作。甲方有责任全力配合乙方开展本协议所规定的工作,并根据乙方需要提供有关资料。第七条纠纷处理方式凡应本协议的履行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与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处理。如协商不能处理,则按下列第(2)项规定办理:向当地地经济协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八条法律效力本协议壹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年月日乙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