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成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科研成果是设计及科研人员辛勤劳动的结晶,是企业的宝贵财富
及时做好科研成果的总结、评优、推广应用及兑现奖励,对激发我公司员工创新热情、增强员工荣誉感、提高业务水平和提高产品质量,促进我公司科技工作发展等具有重要意义
为加强科研成果的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应公司科研成果的保护、新产品(技术、设备、工艺、材料)、发明专利推广应用(内部使用和对外转让)管理
第三条公司科研成果包括: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的研发成果;优秀工程咨询和工程设计成果;计算机软件开发应用成果;国外先进技术与产品的消化、吸收、开发应用成果;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的编制成果;科技信息、科技档案等科技基础性成果;为决策科学化与管理现代化的软科学研究成果;科研成果的转化、推广、应用及产业化成果;优秀技术与管理专著和论文成果;发明专利及优秀专利成果;环保、节能、资源利用等社会公益性成果
第二章职责第四条创新发展部为公司科研成果管理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公司科研成果申报以及科研成果保护及管理、成果推广应用管理
第五条公司各部门是科研成果推广应用管理、实施部门
第六条创新发展部组织公司技术委员会对公司科研成果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公司总经办会议批准
第七条成果完成者为成果申报申请文件的组织者和主要答辩者
第三章科研成果保护第八条执行公司任务,或主要利用公司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科研成果,属职务成果
职务科研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归公司所有
成果完成人员依法享有署名权和受益等权利
对于公司的职务科研成果,完成人员必须采用适当的形式标明该成果是公司成果
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将职务成果占为已有或变相占为已有
1第九条科研成果转化中仍要就科研成果进行后续试验、开发、应用、生产经营对外进行合作的,应签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