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碧桂园集团进度计划管理办法(2018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明确项目计划编制、调整及考核要求,提高项目计划执行的准确性和严肃性,同时根据集团不同发展阶段的需求,以考核与激励并举的方式促进项目计划管控效率的提升,特对《碧桂园集团进度计划管理办法(2017年版)》进行优化修订(修订主要内容详见附件2《2018年进度计划管理办法修订内容概要》),形成《碧桂园集团进度计划管理办法(2018年版)》,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自2018年1月1日起碧桂园集团国内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计划管理
第三章术语和定义第三条项目计划分类一、项目主项计划:是指在项目整个开发过程中由主要工作项所组成的开发节点计划(从项目立项至结算完成)
主项计划由以下不同层级的计划构成:(一)项目里程碑计划:由项目开发过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节点工作项构成的节点计划,具体节点见下表及附件3《项目里程碑节点计划表(2018年版)》
节点名称完成时间要求完成标准规划设计方案确定土地获取前25天主席签字确认的规划方案(含总图)及展示区范围终稿
土地获取摘牌日或获取日1
招拍挂项目: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2
土地转让项目:获取最新国土证;3
收购、并购及合作成立项目公司: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开工展示区:摘牌次日1
项目总签发基础施工开工令;2
桩基施工单位中标通知书;3
可实施的基础工程施工图纸;1/244
天然基础开挖或桩基础工程打桩开工
工程规划许可证最晚于开售前1个月项目规划获得市规划委员会审批并公示通过,取得市规划局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
展示区开放至少提前开售日2周区域营销总经理(或项目营销第一负责人)签字确认的凭据
开售开盘日/开售日1
正式对外开盘;2
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原件
竣工验收及备案交楼联合验收前5天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
交楼联合验收按集团工期要求执行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