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分享走电动汽车有限公司工程合同书工程名称:充电站及广告架的土建、安装工程工程地点:临沂市沂水县发包单位:承包单位:签订日期:合合同同书书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1山东分享走电动汽车有限公司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国家及山东省、临沂市对建设工程的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就山东分享走电动汽车有限公司充电桩安装工程的施工任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电动汽车充电桩安装1、工程地点:临沂市沂水县2、工程任务与技术要求:工程技术指标按照甲方提供的该工程施工图和招标文件实施,达到其中规定的技术要求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
二、工作范围:按照建设单位统一规划要求,对位于山东分享走电动汽车有限公司的电动汽车充电桩站点建设工程施工
三、工程工期: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本工程施工工期为天(以甲方通知开工日开始算起)
四、工程造价及结算方法:1、工程造价:本工程造价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材料单价一次性包底,如发生图纸变更,工程量按实调整(材料单价按中标单价)
若工程追加量不足中标总价的2%,不予追加
2、结算方法:本工程上述价格针对于甲方提供的该工程施工图、标书中的工程量单项
若工程量出现变化,甲乙双方参照相应单价签字确认工程量(材料价格按照工程中标单价),并签署洽商文件确认
五、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作为定金;甲方对乙方按合同提供的产品进行预验收并签署《预验收报告》,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乙方所提供产品终验收合格并提交双方签署的《终验收合格报告》,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合同额的全额17%增值税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40%;自《终验收合格报告》签署之日起十二个月后2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