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租赁协议协议编号:0525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到达如下协议:第一条仓位、存储面积及期限1.乙方租赁甲方位于仓库楼层第层,使用面积平米,办公室楼层第层,使用面积平米,宿舍楼层第层,使用面积平米
合计使用面积平米
2.租赁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协议到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继续租赁的优先权
第二条租金原则和结算方式1.仓库租金原则为每年每平方元,合计年租金为元
2.结算方式:租金每结算一次
乙方在接到甲方开具的租金结算发票后,30天内付款
2年后来房租价格按照市场状况双方协商再定
第三条甲方的责任1.甲方应按约定期间向乙方提供符合一般通用仓库条件的库房,并负责提供仓库安全保卫工作
2.甲方保证提供的仓库及消防设施符合当地消防部门的规定,保证仓库的正常安全作业,甲方负责仓库设施的投保
3.甲方为乙方提供220V电源以及输送带设备(输送带属于甲方固定资产费用由甲方承担)并提供照明设备以及负责仓库设施的正常维修,以便合理使用
为保证乙方微机系统和照明正常使用
4.甲方在任何时候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将仓库内乙方的产品作为甲方债务或其他纠纷抵押用途
违者无效并据实赔偿
第四条乙方的责任1.乙方严禁在租用的仓库寄存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强的危险品,否则后果由乙方负责
2.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消防法规和甲方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增设用电设备
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的消防等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配合整改
否则甲方终止协议,并追究有关责任
3.在乙方租用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变化内设施,不得转租或从事非法活动,乙方的车辆人员出入应遵守甲方有关的安全管理规定,在租期内所有寄存的货品由乙方自行管理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4.库内货品及物品由乙方自行投保
第五条变更和解除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