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板房租赁协议书出租方:1企业,如下简称甲方承租方:2企业,如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第一条甲方将坐落在的一座活动板房,建筑面积352.0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作宿舍及办公使用。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约_12_个月,甲方从03月10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后收回。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协议,收回房屋:1.私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互换的;2.运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3.拖欠租金3个月。协议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税费和税费交纳方式1.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为每平方米11.0元(即:每月11元×352平方=3872元),由乙方在每月15日前交纳给甲方。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盖有企业章的收租凭证。2.水、电费根据实际使用数量即实际发生的费用向甲方进行缴纳。第四条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构造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应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第五条租赁双方的变更1.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状况下,本协议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2.甲方发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告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置权;第六条违约责任1.租赁双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公约定的有关条款的,违约方负责赔偿对方元。2.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_5%,以天数计算向甲方交付违约金。3.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4.乙方私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协议。同步按约定租金的10%,以天数计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上述违约行为的经济索赔事宜,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协议签证机关的监督下进行。第七条免责条件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导致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导致损失,互不承担责任。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协议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第八条争议处理的方式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协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九条其他约定事宜第十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报送市房屋租赁管理机关承认并报有关部门立案后,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一式4份,其中正本2份,甲乙方各执1份;副本2份,送市房管局、工商局立案。出租方:(盖章)承租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电话:电话:签约地点:签约时间:协议有效期限:至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