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车库使用权转让协议转让方:鑫达房地产开发有限企业(如下简称甲方)联络电话:受让方:(如下简称乙方)姓名:国籍:身份证(护照)号:联络地址:邮政编码:联络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都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转让方和受让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地下车库使用权转让事宜到达如下协议:一、地下车库位置和用途1、位置:本协议项下的地下车库位于水木清华项目号库号车库(如下简称本车库)。2、用途:本车库仅作为乙方停车使用,若乙方改为其他用途,其有关手续及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二、使用权转让及期限甲方仅转让本车库的使用权,本车库不能作为单独物业办理产权登记或租赁立案登记等政府手续。乙方已理解上款内容之含义,并明确所购置的是车库使用权限,期限与本车库土地出让年限一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三、本车库使用权转让费1、乙方所购置的号车库使用权转让费为万元,本协议项下车库使用权转让不以面积计价,本车库按个出让;四、付款方式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当日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使用权转让费,甲方开具对应收据。五、车库交付期限本车库交付期为年月日交付,交付时符合本协议约定的交房原则,并到达使用条件;在交付日,乙方到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办处理本车库的使用交付手续。如乙方未按约定期间办理本车库的使用交付手续,到期则视为甲方已按本协议规定向乙方履行了交付义务。乙方在办理车库交付手续时,应按物业管理企业规定交纳车库物业管理等有关费用,详细交费原则由物业管理企业规定。六、车库交付原则:本车库交付原则按本协议附件一,乙方按附件一原则进行验收。七、双方权利、义务(一)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按本协议交付原则、交付期限等规定将本车库交付给乙方使用。2、制定本车库使用守则,并监督乙方遵守。3、甲方负责本车库的平常保洁、维护,保证乙方正常使用。4、甲方仅为乙方所购置的车库提供车库物业管理服务,对乙方所停放车辆的毁损不承担责任。并且无义务承担停放车辆因燃烧、破损、灭失等原因发生风险而参与的各类保险;5、甲方或物业管理企业有权对认为可疑的车辆进行检查,乙方应协助检查,不得阻挠。6、甲方或物业管理企业对该停车位的维修,应当提前三日告知乙方,紧急状况除外,超过告知中所明确的期限导致乙方无法使用本车库的,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管理企业应按日减收管理费,非甲方原因发生的意外事件除外。(二)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是本协议项下的本车库的合法使用者,若乙方更换使用人,须提前三天告知物业管理企业。2、自觉遵守甲方制定的停车场使用守则,并承担对应责任。3、乙方所停车辆必须符合本车库的高度、宽度、重量规定,由于乙方使用不妥或乙方其他原因,致使本车库有所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其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若规定甲方予以修复,其发生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4、车辆不得外附或内装如下物品:1)任何危险物品,包括易燃、易爆、腐蚀性、毒害性、放射性等违反国家规定的物品。2)国家严禁运送、收藏的物品,如枪支、弹药、爆炸物、毒品、走私物品等。3)乙方停放的车辆内不得有人、生物留置,不得寄存任何易腐烂性物品。由上述原因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如发生火灾或其他事故,导致甲方或第三人损失的,乙方应负赔偿责任,对乙方导致损失其自行承担。5、乙方在有效期间,应爱惜公共设施,设备及其他车辆,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公共设施、设备和其他车辆损坏,则由乙方承担因此引起的经济和法律责任。乙方要注意保持停车位的清洁,不得乱扔废弃物。6、乙方不得在车库公共区域进行车辆清洁或维护等作业,不得将公共交通区作为停车使用,不得将漏油车辆开进停车场。7、乙方应当为本车库停放的车辆自行投保。乙方车辆停放期间,如发生丢失,损坏,包括车辆、车辆装备部件被盗或被损,及车辆自身由于外部原因被撞、插、击、烧等导致的损失,应自行向损害方索赔,无法确认损害方或损害原因的,由乙方自行负责或向公安机关报案,待查清后索赔;甲方对因甲方直接实行破坏乙方车辆的行为导致的损失承担责任。八、物业管理费1、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