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范[]ZF01编号:沉降观测技术服务协议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委托人(甲方):受托人(乙方):签约地点:签订日期:年月日沉降观测技术服务协议委托人(甲方):受托人(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沉降观测工作到达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协议,以资信守。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建筑物的沉降观测工程2、工程地点:第二条工作范围按有关规范及技术规定,本观测工作在建筑物从构造施工开始,沉降基本稳定(1mm~4mm/100d)或甲方告知观测结束终止。必要时,进行深层沉降、基坑回弹观测。第三条技术规定乙方应按《建筑变形观测规程》及《工程测量规范》第等级的规定,采用精密水准或静力水准的措施进行观测,每次施测完毕后双方要办理工作量签证,作为结算根据乙方于施测后七天内向甲方提交有关资料汇报(一式五份)。第四条协议价款及付款方式1、沉降观测每点次按元、沉降基准点埋设费用按元一点,沉降观测总次数约点次,沉降基准点设点,观测预算总价款(含税金)暂定为人民币元(大写:),按每次观测记录记录观测次数,以整个项目工程为一种计算基点。于每年年终十二月三十一日对该年度的沉降观测进行结算,甲方在双方确认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当观测项目变更较大时,甲乙双方应及时对观测预算总价款进行调整。2、工作量按实结算,以双方现场签证确认作为结算根据。甲方现场签证人员为甲方技术人员、工程设计管理中心负责人及甲方房地产经营管理中心人员。3、以上付款,甲方将以转帐支票或电汇的方式支付,若甲方提出按六个月的承兑汇票支付的,则按开票银行同期贴现利息补息。支付以上款项的同步,乙方须先提供工程所在地区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4、若甲方需在本协议约定的标的或工作量以外委托乙方完毕一定的工作量,应以正式书面形式将详细工作范围、价款、完毕时间、付款进度等重要内容告知乙方。没有甲方正式书面委托而进行的工作量,甲方不予结算。第五条双方义务(一)甲方义务1、甲方派员现场协助沉降观测点的安装埋设。2、委派现场代表(甲方工程设计管理中心经理)负责对观测工作进行全面管理,处理观测过程中出现的需要甲方协调的有关问题,并参与观测的初验、多种验收和签证工作。如变更现场代表应及时告知乙方。3、向乙方提供观测场地,保证运送道路畅通,同步提供现场观测用水、用电、接驳点(水电费由乙方承担)。4、负责协调乙方与其他各承包单位的关系,并协助处理材料堆放场地,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直接向总承包单位支付。5、按有关规定办理观测所需证件、手续,提供有关的资料,包括:6、及时对工作质量进行监督检查。7、在乙方出具沉降观测汇报及有关文献后,甲方应在5日内予以确认。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确认的,视为甲方已经确认并接受该观测结论。(二)乙方义务1、委派现场代表负责观测期间的全面管理。该现场代表须持有与本观测项目相适应的资格证书,如变更现场代表应事先经甲方书面同意。2、自建筑物从地下室底板施工完毕后开始第一次观测,地下室共进行次观测;±0.00层以上每隔三层楼板拆卸支顶后的五天内进行一次观测,建筑物封顶后五天内进行一次观测。3、建筑物竣工并由甲方告知乙方之日起第一年度的六个月内,乙方每季度进行一次观测;后来每六个月观测一次,直至沉降稳定为止。如因工程需要,乙方应按甲方的规定增长观测次数,费用按实际次数计算,以原始观测记录为准。4、乙方负责沉降观测点的安装埋设,并在每次施测前应与甲方现场代表联络;甲方派人配合,对观测成果进行检查,并在原始记录上签字确认。5、乙方负责沉降基准点的安装埋设,规定埋设点牢固可靠,符合规范规定。6、动工前五个工作日内必须编制完整的观测技术方案及保证措施,报甲方审批后方可动工。7、按有关安全法规进行安全工作,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在施工过程中的防火、防盗、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等安全责任。若出现安全问题,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8、乙方应做到文明工作,处理好与其他在建专业施工队伍的关系,同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