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舆论监督究竟该有个啥态度?近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在谈到自觉接受监督时说,媒体不是中央纪委,媒体不是审计署,媒体不是调查组,你不能要求他们每句话都说得对。只要有事实依据,就要高度重视。作为一位政府职能部门的最高官员,李毅中的表态,不仅表明了其对舆论监督的鲜明态度,也说明他懂得舆论监督的特点,而对媒体持有了一种宽容和理解的心态。近年来,有一些地方和部门领导人都先后对舆论监督表示过类似的态度。无疑,这样的态度,是有利于推动我国舆论监督的发展和进步的。媒体尽管总是努力追求准确,也无法保证从来不犯错误。报道不完全准确,事实有一定的出入等等,虽不经常存在,但总是会有的,纵然十分负责任的媒体,也可能出现失误。只不过不同的媒体,其犯错的程度和次数不同而已。而具体到舆论监督这一媒体特殊职能,其相对艰难的采访报道的环境和条件,决定了媒体很难把每一个细节都搞得那么清楚明白。如果要求把每一个细节事实都搞准确,讲的每一句话都挑不出毛病再行报道,恐怕每一次的舆论监督最终都会胎死腹中了。舆论监督的这一特点要求我们,必须对媒体予以宽容和理解。而且,这种宽容和理解不能仅仅是开明官员的一种善意,而应是所有被监督者基于良知和理性的一种必要态度。这是因为,舆论监督对于推动社会的民主、文明、进步、和谐都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历来被称为社会矛盾的“缓冲器”、“减压阀”,被喻为社会的良心,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实现形式。作为每一个公民特别是各级机关和领导干部,对舆论监督我们都应当宽容而不是指责,理解而不是抱怨,呵护而不是压制,打开门而不是捂盖子。或许,要求每一位被媒体曝光的当事人都秉持一种宽容大度的心态,是不现实的。他们常常会不高兴,四处找关系、告状,或对报道的内容鸡蛋里挑骨头,甚而用手中的权力给媒体施压。事实上,这也正是不少媒体舆论监督工作停滞不前的一个重要原因。对当事人的这种表现,基于人性的特点我们同样应当理解,但有一条基本原则却是不能为其所动的。这就是“只要有事实依据”,只要事实基本属实,我们就应该对媒体给予充分的肯定和明确的支持,给媒体一个答复,给公众一个交待。对舆论监督是“叶公好龙”还是真心欢迎,关键要看行动,不仅仅是要看被批评时的诚恳态度,更要看问题的解决程度和力度。事实上,建设性的舆论监督,常常会推动和促进我们的工作。而改变对舆论监督的抵触态度,我们甚至有可能因此而打开工作的新局面。一个聪明的领导者常常就是这样开展工作的。而随着越来越多的被监督对象改变了态度,欢迎并接受舆论监督,媒体如何履行好自己的责任、搞好舆论监督的问题,同样要引起媒体重视。因为,虽然我们不可能永远都做得正确,但我们可以不断向这个目标靠近。如此,舆论监督才能获得丰腴的生长土壤,获得足够的发展空间。用心爱心专心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