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部标准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84主编单位:陕西省建筑科学研究所批准部门:城乡建设环境保持部试行日期:1984年10月1日编制说明一九六五年,原建筑工程部颁发试行《钢筋焊接操作及验收规程》(BJG18-65)以来,经过近二十年时间,在生产实践中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随着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发展,钢筋焊接技术也有相应的进步和提高,积累了新的经验
为了适应建设的需要,根据国家建筑工程总局(80)建工科字第269号文,由陕西省建筑工程局主管,陕西省建筑科学研究所负责,会同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结构所、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所、黑龙江省低温建筑科学研究所天津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南京市混凝土构件公司、陕西省机械施工公司等单位组成修编组,对原《钢筋焊接操作及验收规程》(BJG18-65)进行了修订该修编组先后提出《规程》多稿,经过反复讨论、修改和试验验收,并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征求意见,最后经全国会议审查定稿
在修编过程中,进行了多项试验研究工作,吸取了国内科学研究的成果和各地生产实践的有益经验,对原规程作了较大的修改和补充,增加了钢筋低温焊接、自动电渣压力焊、预埋件钢筋埋弧压力焊等新技术内容,并且对焊工考试和对焊接接头质量的检查和验收作出相应的规定
本规程在实施过程中,希望各单位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有需要补充或修改之处,请将意见和资料函寄陕西省建筑科学研究所《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管理组,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第一章总则第1
1条本规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构筑物的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的钢筋焊接及验收
2条从事钢筋焊接生产的焊工必须持有考试合格证
3条对从事钢筋焊接生产的班组及有关人员应经常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定和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加强焊工的劳动保护,防止发生烧伤、触电及火灾等事故
4条凡与本规程有关而本规程又未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