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租赁合同出租方(简称甲方):身份证号:承租方(简称乙方):身份证号:根据我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就商铺租赁事宜达成本合同,供各方共同遵守:第一条、租赁范围及用途:甲方同意将位于省市街商铺,在良好及可租赁的状态下租给乙方作为商铺使用,出租商铺的建筑面积为㎡,㎡
第二条、租赁期限:1、租赁期限为年,自起至止
租赁期满,乙方在未违反租约的前提下,有权优先续租该房屋
2、如要求续租,在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再由双方另行商议续租事宜
如遇到市场变化,双方可另行协商调整租金标准及是否续租
第三条、装修时间: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为乙方的商铺免租装修期
免租装修期内发生的水、电物业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租金:租金每年为元/年(大写:元),三年房租共计元(大写:元)
租金每年一次性付清,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一次性付给甲方第一年房租,以后每年租金均在当年日前一次性付清
甲方在收到租金后应当给乙方收费凭证
第五条、设施及费用承担:1、房屋租赁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房屋物业费、水费、电费、暖气费、煤气费、宽带费用等)由乙方据实支付,由乙方负责延期支付的违约责任
2、如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甲方责任和义务:1、甲方保证拥有租赁商铺产权的相关证明,并在本次租赁时该商铺没有产权纠纷,未被查封及不存在限制租赁的情形
租赁后如因上述未清事项对乙方承租造成影响,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2、作为甲方委托代理人,负责甲方全部代理事项
3、甲方不定期检查乙方对租赁商铺的使用情况
4、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标准将商铺交付给乙方使用
甲方在租赁期内保证该商铺能满足乙方的正常使用要求,不存在妨碍正常使用的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