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账房屋买卖协议甲方(出卖人):,身份证号,电话乙方(买受人):,身份证号,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到达如下协议:一、房屋基本状况廊坊市盛德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企业以其所建工程的廊坊市安次区盛德花园小区40幢2单元401号折抵甲方工程款
乙方同意购置甲方拥有的抵账房,该房屋建筑面积为116平方米(详细面积以正式购房协议为准)
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等随该房屋同步转让
二、成交价格1、该房屋单价为8000元/平方米,该房屋总价款为:单价800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详细面积以正式购房协议为准),约为928000元人民币(大写:玖拾贰万捌仟人民币)
该房款由乙方在2月15日之前分三次付清
2、双方约定,房屋交付(交付钥匙)前,本房屋所产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气、通讯费及附属于该房屋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交付后,以上费用由乙方承担
3、本房产转移过程中产生的各类税费及房屋过户等手续费等均由甲方承担
4、详细付款方式(1)甲方交付钥匙给乙方时,乙方支付400000元人民币(大写:肆拾万元人民币);(2)1月25日,乙方向甲方支付260000元人民币(大写:贰拾陆万元人民币);(3)2月15日之前,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购房款
三、风险转移及附属设施乙方已对房屋构造、装饰及配套设施等状况,做充足理解
房屋及配套设施的风险自房屋产权转移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本协议第二条所列交易成交价格,包括房产的附属设施设备、已经有的装饰装修等四、产权转移甲方负责与廊坊市盛德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企业协商乙方与廊坊市盛德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企业签订《房屋买卖协议》的事宜,在甲方收到第一笔款项后至1月25日期间,发明签订《房屋买卖协议》的成熟条件
待乙方与廊坊市盛德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企业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后,乙方向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