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洋大学《大学生职业发展和就业指导》课程试题课程号:56011103一、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
1~5CBDAB6~10ACDBB二、简答题(每题20分,共60分)
1、如何申请暂缓就业
如何解除暂缓就业
答:(1)申请暂缓就业①需申请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书面向学校提出申请
②各学院应在第一次就业方案报批的同时,将本学院申请暂缓就业的毕业生有关信息通过《大学生就业在线系统》报送给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
③审核通过后,毕业生须领取有关条形码和暂缓就业协议书
暂缓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毕业生填写完毕、贴好条形码后,一份自己保留,另两份上交毕业生所在学院(一份交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备案,一份与毕业生档案一起送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附:申请暂缓就业的时间一般在每年的6月10日前,逾期不予办理
(2)解除暂缓就业①毕业生在7月1日前签订就业协议或要求取消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必有把原来签订的《暂缓就业协议书》和取消暂缓就业申请交给所在学院
学院审核有关材料,通过《大学生就业在线系统》“上报就业方案”模块上报学生信息,并向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提交毕业生取消暂缓就业有关材料和《学院取消暂缓就业汇总表》
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审核相关信息,7月上旬统一到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领取《报到证》
②在7月1日以后至学校送档案到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前,签订就业协议或要取消暂缓就业的,由学校统一到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派遣手续
③学校已送档案到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后,签订就业协议或要取消暂缓就业的,需到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
2、办理改派手续必须提供什么材料
答:(1)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约或违约的书面证明,回生源地的需求提供生源地毕业生主管部门(一般非师范类毕业生广东生源为人事局,外省生源为教育厅或人事厅)的同意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