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合同甲方(委托方):乙方(顾问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有关技术协议的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提供征询意见等有关事宜到达如下条款,双方承诺共同遵照执行:一、协议中有关名词和术语的解释1、技术征询:是指精通某方面知识的专家或由各类学科专家构成的智囊团,运用所拥有的知识,为委托方提供智力服务的行为
2、技术征询协议:是指当事人一方为另一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汇报所签订的协议
3、可行性论证:是指对某项特定的技术项目实行的技术先进性、经济合理性进行综合分析、计算和评价,从而确定该项目与否成功和发展的也许
4、技术预测:是指对征询技术项目发展趋势进行展望与预测,重要是对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的发展动态,以及这些技术的发展对某些产品需求影响的预测
5、专题技术调查:是指针对征询项目的技术规定,采用多种方式对专题资料、数据的考察与搜集工作
6、分析评价汇报:是指对某项特定技术的发展给社会带来的积极作用和消极作用进行全面分析研究和全面评价工作
二、协议条款第一条征询项目名称本协议的技术征询项目名称为:[阐明]技术征询协议的项目名称应使用简要、精确的词句和语言反应出协议的技术特性和法律特性,并且项目名称一定要与内容相一致,尽量使用规范化的表述第二条征询的内容、形式和规定1、征询内容:[阐明]此款应写明协议标的内容及其特性,即应写明该协议是就什么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或专题技术调查及分析评价
2、征询形式:[阐明]征询形式即受托方是以什么样的方式来回答或完毕委托方提出的技术问题
3、规定:[阐明]甲方应在此款中提出乙方须到达的指标和规定,乙方在提交完毕的协议标的时同步提交征询汇报、技术资料及有关文献
4、本协议所称的“征询汇报到达协议约定的规定”仅指征询汇报到达协议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