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说明本次局部修订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4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3]169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的设计、勘察、研究和教学单位对《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进行局部修订而成
此次局部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两个方面,即,(1)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简册2015》以及民政部发布2015年行政区划变更公报,修订《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附录A:我国主要城镇抗震设防烈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和设计地震分组;(2)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实施以来各方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对部分条款进行文字性调整
修订过程中广泛征求了各方面的意见,对具体修订内容进行了反复的讨论和修改,与相关标准进行协调,最后经审查定稿
此次局部修订,共涉及一个附录和10条条文的修改,分别为附录A和第3
16条、第14
1条、第14
本规范条文下划线部分为修改的内容;用黑体字表示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次局部修订的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本次局部修订的参编单位: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研究所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主要起草人:黄世敏王亚勇戴国莹符圣聪罗开海李小军柯长华郁银泉娄宇薛慧立主要审查人:徐培福齐五辉范重吴健郭明田吴汉福马东辉宋波潘鹏3
3建筑形体及其构件布置的平面、竖向不规则性,应按下列要求划分:~0~1混凝土房屋、钢结构房屋和钢-混凝土混合结构房屋存在表3
3-1所列举的某项平面不规则类型或表3
3-2所列举的某项竖向不规则类型以及类似的不规则类型,应属于不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