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山施工协议业主方:(如下简称甲方)承揽方:(如下简称乙方)因甲方庭院美化需要,建造一座假山
根据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决定由乙方向甲方供货,并且以包工包料形式承包该项目工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和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双方到达如下协议条款
一、协议标的假山一座
假山由天然虎皮石施工,水池围堰由千层石施工(详见设计图纸)
二、该假山预算总价为¥29200元(贰万玖仟贰佰元整),经双方协约定实际价格为元(大写:元整)
三、假山石头系天然石头,工程竣工后与效果图有所误差,按实际施工为准,甲方需承认
四、工程完毕时间为年月日至月日止
(雨天可延期)
五、付款方式:协议到达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6000元(陆仟元整)预付款
工程竣工,经甲方承认合格后,一次性付清所有余款
双方应以信誉为重,甲方不得无端拖欠乙方工程款
六、工程安装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水电设施由甲方负责
七、安全责任:假山施工安全由乙方负责
八、违约责任:违约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处理
九、以上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处理,本协议签订之日开始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