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培训土地(场地)租赁协议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甲方拟将其合法拥有的土地(场地)租赁给乙方用于汽车驾驶技能培训用地,甲、乙双方经协商后签订本协议,以使共同遵守
一、租赁土地(场地)标的、租赁用途甲方将位于武陵源区面积约为亩的土地(场地)使用权以出租方式租赁给乙方,作为乙方汽车驾驶技能培训用地
二、租赁期限土地(场地)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到期后乙方仍需受让时,本土地(场地)租赁协议顺延
三、租赁价款与支付时间、方式(一)租赁价款:每四年为一种租赁期,共五个租赁期,每个租赁期为一种租赁价款
详细原则为:第一期租金合计肆万元人民币
后来每个租期租赁价款在前一种租赁期价款基础上上涨壹万元整
(二)支付时间:协议签订之日起3日内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期租赁款
每个租赁期届满前支付下一种租赁期租金
(三)支付方式:现金支付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由乙方对土地(场地)地面进行水泥硬化,到达汽车驾驶技能培训用地规定,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自收到乙方第一期租赁价款之日起当日内交付租赁的土地(场地)
(三)由甲方负责处理因租赁土地(场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产生的一切纠纷,处理有关职能部门在土地管理过程中的问题
(四)支持、配合乙方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协调好乙方和当地群众关系,协助处理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矛盾,维护乙方使用公共道路、场地等基础设施等合法权益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享有本协议标的物的使用权;享有公共道路、场地等基础设施的使用权;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和收益权;享有国家和政府提供的各项优惠政策与服务
(二)乙方使用土地(场地)过程中引起场地损坏的,乙方不予赔偿
(三)遵遵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不得损害利害关系人和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四)按约定支付土地(场地)租赁款
(五)土地(场地)租赁到期时,及时向甲方交还租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