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货品运送协议甲方(委托方):乙方(承运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到达如下协议,甲乙双方承诺保证按此协议执行。第一条合作范围:甲方委托乙方承运由甲方指定的起运点至目的地的货品运送业务第二条服务规定1、乙方应根据甲方运送货品的需求,及时调派车辆运送甲方的货品,承运车辆的车况应符合甲方货品长途运送的安全规定。2、乙方需全力按照甲方指定的时间、地点及收货人将货品送达目的地。第三条运送价格确实定及支付1、运送价格:每次运送之前需先确认运价2、运费结算期限为月结30天,即当月发生的运费于下个月结清3、付款方式:转帐第四条协议的时效及争议处理1、本协议有效期自05月25日至12月31日止:到期后若双方都没有提出要终止本协议,则本协议自动继续有效。2、本协议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定补充协议书,确认之后作为本协议的必要补充,与本协议具同等效力。甲方:乙方:代表:代表:签约地点:签约地点: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