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1
1前言为保障饮用水安全、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管理,科学、合理地划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为有针对性地制定预防和控制饮用水源污染对策提供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的要求,制定本技术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的基本方法和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文件的编制要求
本标准为指导性标准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7年01月09日发布
本标准自2007年02月0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
2适用范围本技术规范规定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的基本方法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集中式(包括备用和规划的水源地)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
农村及分散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可参照本技术规范执行
3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技术规范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技术规范
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5749-200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15618-1995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地下水质量标准1
4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技术规范
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是国家为保护水源洁净而划定的加以特殊保护、防止污染和破坏的一定区域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可分为地表水源保护区和地下水源保护区
按照不同的水质标准和防护要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可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
2潮汐河段潮汐是海水受月球吸引力作用,出现周期性的涨落现象,并产生涨潮流和落潮流
涨潮时潮水溯流而上,使河水水位升高,并出现溯河流;落潮时则使河水水位回落,并出现顺河流,通常把河流中受潮汐影响明显的河段称为潮汐河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