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股权转资产抵押借款协议协议编号:0512甲方(借款方):乙方(项目方):现因等项目开发建设急需资金,特以该项目股权做抵押向甲方申请借款,甲方经审核乙方项目资料后同意借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项目概况一、项目名称:二、项目核准机关:三、项目建设地址:四、项目借款规模:贰亿元
五、项目借款利息:年利率15%
第一年利息在借款到账时一次性付清
第二条借款方式与定义一、方式:甲方借款给乙方用于麻阳县江口水电站项目开发建设,乙方先用该电站项目股权做抵押,约三个月完毕扫尾工程形成固定资产后,可转为以该电站固定资产做抵押
二、定义:本协议项下的“借款”系指:1、乙方提供项目,有偿使用借款款项,自负盈亏,独立承担借款风险,借款款项有效期满时无条件全额偿还借款本息
2、甲方借款给乙方使用,不参与乙方建设、经营、管理,只收取借款利息,不承担借款风险
3、为规避乙方借款风险,本协议设定用乙方开发建设的麻阳县江口水电站项目经营权向甲方借款款项作为抵押担保
第三条借款金额本项目借款合作资金额度暂定:贰亿元
第四条借款方式一、本协议经双方签订后天内,甲方将首笔借款叁仟万元(¥3000万)人民币在月日前划拨到乙方项目专用账户或法定代表人新开账户
二、甲方借款经乙方核算到账后当日,乙方按实到借款15%同台交割支付贴息款给甲方
三、双方办理项目股权抵押借款公证或鉴证手续
甲方在天内将借款余额直接划拨到乙方项目专用帐户
第五条借款期限一、借期:为叁年
自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借款计息日期以甲方资金实际进入乙方账户之日起计算
第六条借款利息与计收1、贴息:第一年借款利息及各年度的利息补差按实到借款总额的15%一次性计收
2、贴息款支付方式;乙方按甲方各次实际划款金额,根据前述原则,在借款资金进帐后当日向甲方支付贴息款
3、利息:分批借款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