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纤施工协议甲方:电话:联络人:乙方:电话:联络人: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精神,由乙方为甲方提供光缆工程施工,双方约定如下条款,共同执行:一、施工材料及费用:两根6芯室内多模光纤、光纤跳线ST-SC多模、12口终端盒、光缆施工费、光纤熔接,合计元。二、技术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光纤的传播性能和光学特性测试措施GB8041.1-87>>三、技术参数所有光纤链路采用9/125u单模光芯,衰减〈1DB/KM,波长为1310NM或1550NM,室外光缆与跳线采用熔接衰减〈0.1DB每条链路衰减<=9DB传播协议采用OPTICGITGABITFASTETHERNET协议。四、乙方工作内容:1、由乙方提供施工所有材料。2、由乙方负责将光纤从层网络机房到层网络机房内。。3、由乙方负责对光纤点进行熔接。五、质量检查1、质量检查原则详细为:(1)北京市地方性原则--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技术规程(DBJ01-615-)、(2)ISO/IEECINTERNATIONALSTARDARD11801,1995,52、项目应用及服务:现场施工严格按照技术原则进行,详细为:EIA/TIA-568A,1995,10ISO/IEC,11801,1995,5.六、付款方式待施工完毕后双方确认链路具有正常使用条件,一次性所有付清,并由乙方开具北京国税发票,开票名称为:光纤配件。七、不可抗力双方对于不可抗力原因(如:战争、火灾、洪水、台风、地震或其他人力不可抗拒之事件)导致的违约行为不承担责任。不可抗力原因也许出目前制造过程,货运及运送过程中,出现上述现象后,乙方必须立即告知甲方。八、未尽事宜双方本着互让互谅之原则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九、其他违约事项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协议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单位名称:单位地址:单位电话:委托代表:日期: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