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能源管理协议协议编号:甲方:乙方: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协议能源管理协议甲方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络人通讯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开户银行账号乙方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络人通讯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开户银行账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协议能源管理技术通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同意按“协议能源管理”中的“节能效益分享"模式光伏发电项目(如下简称“项目")为甲方提供专题节能服务,双方经友好约定到达如下约定,以兹共同遵守:第一条项目重要内容1
1项目名称:1
2项目重要设计方案乙方在甲方的建筑物屋顶上建设MWp光伏发电站,所发电能作为甲方的补充用电,实现企业节能降耗
(最终安装容量以设计单位的施工图为准)
除甲方提供的屋顶外,未来所建成的项目所有权归属于乙方
3项目建设方案1
1乙方负责该项目的建设许可、所有投资,完毕电站设计、施工、建设,负责承担项目的设计、施工、建设、运行、管理、维护以及承担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
2甲方在本项目履行期内免费提供建筑物屋顶作为项目建设场地
4项目实行目的1
1替代部分公共电网供应甲方的电能,减少企业能耗指标
2甲、乙双方共同分享通过节能项目实行获得的节能效益
3项目建成后估计平均每年发电约万kWh,以实际发电量为准
第二条项目履行期、节能效益分享期及建设周期2
1项目履行期: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节能效益分享期满时止
2节能效益分享期:二十五年
分享期自项目建成运行发电之日起开始计算
3项目建设周期:项目建设自甲乙双方书面确认的动工之日起个月内完毕
第三条项目方案设计实行及项目的验收3
1项目建设设计方案完毕后乙方需提交甲方进行审核,甲方应在收到设计方案后【十】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如甲方未能书面答复,则视为甲方同意乙方的设计方案
项目设计方案一经甲方书面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