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测技术服务协议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环境监测站
甲、乙双方就本协议中所描述的环境监测技术服务内容、工作条件规定、费用支付、违约责任以及与之有关的技术与法律问题通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足地体现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协议法》以及国家有关监测技术规范的规定,到达如下协议,由签约各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监测技术服务类别
本协议属于:1、环境影响评价监测□;2、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监测□;3、排污许可申报监测□;4其他委托监测□
第二条、监测技术服务内容
1地表水监测
监测项目:;采样点数;监测频次:
2地下水监测
监测项目:;采样点数;监测频次:
监测项目:;采样点数;监测频次:
监测项目:;布点个数:;监测频次:
5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
监测项目:;布点个数:;监测频次:
6固定排气筒废气监测
监测项目;测孔个数:;监测频次:
监测类别:;布点个数:;监测频次:
8分析措施:乙方试验室资质认定通过的原则分析措施□
其他措施□:
9监测布点方案由甲方□、乙方□提供,作为协议附件
10汇报份数:份
第三条、工作条件规定
1甲方为乙方提供如下条件:(1)提供监测对象及服务项目有关资料、信息等,包括:
(2)提供监测服务所需工况、场地、设施、安全条件与其他工作条件等,包括:
2甲方需在年月日前提供满足正常采样、监测的工作条件
第四条、协议完毕期限
在满足正常监测工作条件的状况下,本协议签订日起天,乙方向甲方提交监测汇报
第五条、协议经费及支付方式
本协议经费总额为:元(大写)¥元
(收费根据:赣发改收费字[]1762号《有关调整江西省环境监测专业服务收费原则的告知》)
经费构成如下:(1)现场勘察、方案编制元;(2)采样与分析等费用元;(3)数据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