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品运送协议协议编号:甲方:*****企业(托运方)乙方:*****货运信息部(承运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货品运送事宜到达如下协议:一、委托代理事项:1
甲方委托乙方运送货品,运送方式为门对门的运送服务,货品运送过程中因多联运输产生一切费用所有由乙方承担
详细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值、运费、到货地点、收货人、运送期限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另签运单确定,所签运单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委托乙方托运货品事宜时,应精确真实填写发货(提货)清单并签名确认,并由乙方签收;运送工作量以甲方书面告知为准
乙方指派为办理甲方货运业务的联络代表,代表乙方处理为甲方办理货品托运的有关事宜,该代表变更时乙方必须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
二、委托承运费用及结算方式:1.运费按乙方实际承运货品的里程及重量计算,详细原则按照运单约定执行
2.乙方在将货品交给收货人时,应向其索要收货凭证,作为完毕运送义务的证明,持收货凭证与甲方结算
3.结算措施为:运送费用以月结方式结算,乙方须在次月5日前将上月发生运送费用的有效作业凭证、结算汇总表及对应额度的发票传给甲方,甲方须在10天内查对完后回传给乙方确认,经双方确认无误后,提交给甲方财务部,于10个工作日内将该费用按如下约定的方式支付给乙方
如遇节假日则时间顺延
如有扣除的款项,应在运费中扣除
4.乙方同意采用如下方式收款:由甲方将款项付至乙方如下账号:账户名:开户行:账号:以上信息如有变更,乙方应书面告知(需加盖公章)
三、甲方的权利义务:1
甲方有权获知货品在运送途中的状况和估计到货时间
甲方应保证待发标的及外包装完整、件数足够、标识清晰、单据齐全,装运货品应及时、精确地将有关货品信息和单据提供乙方,以保证所托货品及时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