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三数学证明知识精讲【同步教育信息】一
本周教学内容:§2
4证明【教学目标】知识与技能:(1)认识证明的必要性,初步了解证明的基本步骤和书写格式,培养自己的推理意识
过程与方法:(2)经历观察、验证、归纳等过程,体会检验数学结论的常用方法:实验验证、举出反例、推理等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3)体验数学学习活动充满着探索与创造,感受证明的必要性,养成对数学的好奇心,求知欲和探索创新精神
重点、难点:1
教学重点:了解证明的基本步骤和书写格式,能比较系统地掌握证明一个真命题的全过程,完整地说明什么是证明及怎样证明
教学难点:感受几何推理的严谨性、结论的准确性,初步发展演绎推理的能力
主要内容:(一)什么叫证明:从已知条件出发,运用概念的定义、公理和已经证明过的定理,通过推理,得出它的结论成立,这个过程叫做证明
(二)证明的步骤和格式:证明一个命题,要依据学过的定义、公理、定理、推论、性质等作为推理的大前提
在此基础上,一般按如下步骤进行:(1)弄清题意,画出图形
(2)分清命题的条件和结论,结合图形,用字母或含字母的式子写出已知、求证
(3)通过分析找出由已知推出求证的途径,写出证明过程,要求证明过程中每一句话有根据,并写在后面括号内,力求规范
(4)检查证明过程是否正确完善
(三)证明的基本思想方法:1
综合法:从已知条件入手,运用已学过的公理、定义、定理等进行一步步的推理,一直推出结论为止,这种思维方法叫综合法,它是从已知→可知,从可知→未知的思维过程
分析法:从问题的结论入手,运用已学过的公理、定义、定理,一步步寻觅使结论成立的条件,一直“追到”这个结论或条件就是已知条件为止
分析法从未知→可知,从可知→已知,是执果求因的思维过程,与综合法的思维方向正好相反
分析综合法:把分析法和综合法“联合”起来,从问题的“两头”向“中间”靠拢,从而发现问题的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