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子工劳务分包协议劳务分包人:(如下简称甲方)劳务承包人:(如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项目部有关管理条例,本着自愿、公平、公正、平等互利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到达一致。甲方将该工程以包工不包料的形式分包给乙方负责施工。双方同意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照执行。详细条款如下: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巴彦县龙庙镇中心小学教学楼。2、工程地点:巴彦县龙庙镇中心小学教学楼院内。3、分包性质:教学楼外架搭设工程劳务作业、多种棚的的搭设及安全防护。4、架子类型:钢管扣件、双排落地式外脚手架。(包括悬挑架)第二条、承包内容1、本工程为包清工,外脚手架搭设、拆除、刷油漆、安全网挂拆竹芭铺拆、四口五临边搭设拆除,提供木工车间、钢筋工车间、基坑围护等一切安全防护措施的钢管使用处。【注】;包括本工程所在内的外架搭设及拆除工作。2、乙方对所施工需用材料及周转材料要提前一星期申报,反之如有出现待料状况乙方自理。乙方自备工具、安全帽。第三条、结算及付款措施1、本工程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9.00元。2、本工程无预付款。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结清。第四条、协议工期1、承包日期从7月31日至10月31日,总工期为113天。2、乙方施工前要做好一切准备工作,按照项目部规定的进度计划及时完毕任务,如因人员调配不合理,人员缺乏引起迟延工期,乙方要负所有责任,每迟延一天处500~元不等罚款。3、发现工人不带安全帽,每人每次罚款50元。4、发现工人随地大小便,每人每次罚款50元,并罚清理洁净。5、发现工人赤膊施工,每人每次罚款50元。第五条工程质量1、本工程质量应到达设计和图纸规定,严格按国家质量原则验收2、乙方必须按照设计规定和国家规定的质量原则施工,必须按开发商和监理、设计规定施工。在施工时发既有错误,须立即向甲方或监理部门提出,并获得文字变更和洽商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否则后果自负且工期不予以顺延。3、乙方在施工期间由于生产工人技术素质力量微弱,施工操作不妥,组织管理不善,责任意识不强,导致工程出现质量事故,工期滞后需再次重新施工,所发生的人工费由乙方所有承担。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保证分部分项工程到达验收一次性通过。第六条文明施工1、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颁发的“文明施工现场管理原则”和行业有关规定,加强科学管理,坚持文明施工,做到施工作业场地料尽场清地洁净,作业区必须执行谁施工谁负责的指导原则,施工用料采用即用即清即归(类)堆,人走脚下清,施工现场必须到达无垃圾和环境污染,上级突击检查时应积极配合不得迟延,乙方没有到达市优文明安全工地根据大协议对应惩罚。2、乙方应按甲方的文字(书面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完毕,如有不文明的现象,应立即纠正整改,否则应受到对应的经济惩罚,如有打架、斗殴、盗窃的一律按有关规定予以最低500~5000元经济罚款,一切损失由肇事者和乙方负责,并追究其责任,再分别作出事故处理,情节严重交有关司法部门处理。第七条安全责任1、乙方必须贯彻国家和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行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格遵守甲方颁布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交底《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条例实行细则》。并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组织施工,把安全各项工作贯彻到每一种环节和每一种人,认真抓好“安全”防止预控工作,加大安全检查力度和责任措施,乙方要派兼职安全员管理好安全生产。2、乙方入场人员必须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甲方有权监督,有权惩罚乙方违纪违章和不良现象。3、乙方必须服从项目部各项安全管理,不得私自更改施工方案,不得借工作之便冒险作业,不得拆卸安全防护设施,不得破坏多种安全警示标志,作业人员不得刁难安全员的监督检查工作,否则均应受到100~500元的经济惩罚。4、如应乙方管理不妥而导致安全事故,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5、如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及安全事故,甲方有权将乙方清理出场,由此发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6、乙方在未竣工前,无理规定出场则不计已做工程量,对甲方另调派施工班组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7、工地禁用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