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手架工程劳务分包协议项目部:(如下简称甲方)劳务分包单位:(如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明确双方在建筑施工合作中的权利、责任、义务,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到达如下协议:一、分包内容:楼基础、主体、装饰装修工程所用的所有内外脚手架及施工现场的所有防护、“三宝四口”防护架的制作等;所用材料的装卸,提高设备的防护及养护;以上所有脚手架及防护网(架)的拆除等;规定乙方作业人员必须执证上岗
二、分包方式:(在对应的分包方式前划“√”)(一)整体劳务分包(二)分部劳务分包√三、安全原则:符合国家安全规范及文明施工的规定
四、质量原则:(在对应的分包方式前划“√”)(一)合格(二)市优√(三)部优五、工期规定: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工期天
工期按甲方与业主签定的协议工期执行
六、分包单价:12元/建筑平方米七、提供队伍的时间:接甲方告知后三天内完毕所有工人进场
八、价款的结算与支付(一)每月20日前项目部应会同劳务项目负责人按实际完毕进度对各工种进行收方后报协议预算科,预算科核算无误后,做出人工费计提表报分企业财务科,财务科根据资金状况对劳务分包队伍结算人工费,同步劳务分包队要根据结算人工费数额出具工程所在地统一建筑业专用发票,作为收款凭证
劳务分包队在出具发票的同步,还需提供劳务人员工资清单明细表
(二)甲方所签发支票的“收款人”与收款方所提供发票的“开票单位”名称及发票上加盖的印章必须一致,否则不予办理,乙方委托办理劳务分包款项结算业务,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委托人以外的人员支付工程款
(三)人工费结算时,财务科应按照协议约定的支付比例拨付到协议指定的开户银行,不得以任何方式支付现金,工程竣工后付至工程价款的70%,工程竣工检查合格后付至工程价款的95%,剩余的5%作为工程质保金,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