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工程承包协议发包方:(如下简称甲方)承包方:(如下简称乙方)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减少工程造价,发挥专业施工队伍的优势,甲方通过详细考察,愿将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协议法》和《建筑行业有关协议条例》的原则,并结合本工程详细状况,经双方洽商到达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名称:工程第二条:工程地点:第三条:承包形式:包工包料第四条:工程内容:第五条:工程价款结算及付款措施1、造价:
2、付款措施:协议签定后付%的备料款,付%工程款;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总价的100%,不留保修金,无税金
第六条:工程期限(动工、竣工时间):协议签定后,待施工现场具有动工条件时进场;竣工时间以不影响整体工程竣工交付甲方使用为准,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共天
第七条:工程质量与验收1、质量原则:合格
2、各项工程必须按现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行业原则和装饰装修工程验收规范进行验收,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对该分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
3、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材料精心施工
乙方必须对施工质量安全负责,所有材料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或质量证明文献,不合格或不满足本工程规定的材料不得用于本工程
4、乙方应认真按照国家颁发的建筑装饰行业工程质量施工验收规范进行施工,并应接受甲方代表或委派人员的检查、检查,乙方应为甲方人员检查提供便利条件,对不合格的部分按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员的规定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但因甲方不对的纠正或其他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以上检查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经检查检查不合格者,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并对应顺延工期
对工程质量有争议,应由建筑行业质量监督部门认定,认定费用与因此导致的损失由败诉一方承担
第八条:甲方职责1、将施工所需电路接至乙方施工现场,双方约定地点,保证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