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属代理门店装修工程协议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企业郑州中心支企业(如下简称“甲方”)将委托(如下简称“丙方”)对其合作的专属代理门店(如下简称乙方)门店进行装修。为了明确甲、乙、丙三方的权利与义务,特签订本装修协议。甲方: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企业郑州中心支企业乙方:郑州市二七区阳光保险双赢专属代理店丙方:郑州超伟装饰设计有限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在甲乙签订《<专属保险代理协议书>确认协议》的基础上,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一致,就工程的有关事宜到达如下协议。第一条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郑州二七区阳光保险双赢专属代理店门店装修1.2工程地点:郑州市马寨镇1.3施工范围:室外门头、形象墙、接待桌、休息区、文化展示区等(详见附件《装修工程预算书》、《门店形象装修效果设计图》等)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1.5工期:本工程自年3月17日动工,于年3月31日竣工。1.6工程质量:合格(合格/优良)1.7协议价款(大写):贰万壹仟圆整(详见附件清单《装修工程预算书》第二条甲方工作2.1甲方负责按照企业规定,对乙方所提供的场所做部分范围的装修(室外门头、形象墙、接待桌、休息区、文化展示区等)。2.2甲方负责装修后的验收及支付装修费用。2.3对于丙方按照甲方的规定向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甲方代表在确认后,作为正式的施工图纸,发给丙方。2.4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协议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第三条乙方工作3.1乙方门店所在店面波及原有装修、隔断布局,由乙方负责进行拆除、清理工作。乙方负责完毕门店基础装修,包括并不限于四白落地、天花吊顶、地面铺设、加装隔断、门窗安装、水电及网络安装等基础装修工作。乙方应在协议约定动工日期前完毕上述基础装修工作,并所有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提供丙方施工现场。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俱、陈设等采用保护措施。向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到施工现场。3.2乙方作为门店的使用单位,负责协调办理施工所波及的多种申请、批件等手续,所发生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如消防审批及施工期间水、电费用)。3.3协助和监督丙方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绿地等不受损坏。3.4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构造或设备管线,提供丙方到有关部门办理对应审批手续所尽量的以便。3.5协调和监督施工单位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3.6门店是乙方(EA)的展业场所,由乙方获得房屋的合法使用权,并承担房屋使用中产生的税费。第四条丙方工作4.1动工前,丙方应按照甲方的规定向甲方提供全套施工图纸两套,对于甲方规定调整的部分,丙方应及时按照甲方的规定进行调整。丙方在施工前,应组织进行施工图纸、作法阐明、安全文明施工的现场交底,确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承认后,按同意方案进行施工。甲方对前述内容的审定承认仅是协助丙方,不对丙方设计、施工后果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若施工图纸设计、施工行为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防火设计等规定的,丙方仍应当承担责任。4.2指派程超伟为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协议履行。按规定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毕施工任务,做好文明施工等各项工作,处理由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并配合和协调其他协作单位完毕装饰工程。4.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阐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与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4.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制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及其他财物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消防和垃圾清理等工作并承担有关费用,负责协调处理与物业的关系并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4.5施工中未经乙方同意和有关部门同意,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构造及多种设备管线。4.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4.7丙方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资质审查,获得对应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且未经甲乙方书面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