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合同安庆市丰汇建筑征询有限责任企业货品采购经济技术服务协议委托单位(甲方):委托单位(乙方):安庆市丰汇建筑征询有限责任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合法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规,结合经济技术服务和货品采购招标代理详细状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协议项目内容(需要消条款在其编号上表达“×”)1、采购名称:黄山区粮食产业园150T/d稻谷加工生产线招标采购招标规模:总价值约500万元招标范围:150T/d稻谷加工生产线加工工艺流程设计、成套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培训、服务等
2、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工程招标业务;(1)招标公告的编写与公布;(2)主持投标单位资格预审工作;(3)招标文献的编制与发售;(4)组织投标单位进行现场踏勘;(5)协助甲方到各施工单位现场考察;(6)招标答疑文献的编写与发放;(7)接受投标文献;(8)组织开标、评标、定标活动;(9)中标告知书的发出;第二条委托单位(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可向乙方索取内容有关的经济技术汇报;2、甲方可向乙方问询委托工作进展状况及有关内容,并论述对采购详细问题意见;3、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委托内容所需的有关内容的书面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4、甲方为乙方的工作开展提供必要的配合及服务;(如招标过程中有关手续需要甲方提供的资料等)
第三条受托单位(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可向甲方索取与受托内容有关的各类经济技术资料;2、乙方可规定甲方对有关问题作出解释和补充有关资料,及工作进展中提供必要配合;3、乙方应保证受托内容有关的经济技术汇报的精确性、可靠性及合法性,及招标代理全过程中乙方工作的合法性;4、其他
第四条协议费用按计价格(1980)号文献规定的80%收取招标代理费用
第五条付款措施1、协议签定后,先预付元
3、招标代理费用在招标工作结束后7日内一次结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