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类销售协议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根据《协议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实现厂商双赢,经合作双方友好协商,到达如下协议条款:第一条销售区域、渠道1.甲乙双方同意的销售区域、渠道分别为:销售区域:湖南省及甲方未开发的其他省份的地区市场(甲方已经开发的其他省份的地区市场由甲、乙双方以附件的形式另行确,该附件为本销售协议的构成部分)销售渠道:商超、批发、酒店、单位团购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协议约定的区域、渠道及约定的产品种类进行销售
3.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此经销协议书转让于他人
4.甲方根据乙方的规定开发新品种的,乙方应预付30%的货款,甲方在15天内交货,货到付清余款;如乙方在甲方发货后拒收该产品的,则预付款抵作甲方损失,甲方有权处理该货品;甲方自行开发的新产品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经销权,乙方不经销时甲方有权自行销售,但不得占用乙方原有销售网络(包括乙方选定的经销商)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
甲方保证在白酒的研发、生产、质检、仓储等各个环节严格遵照质量体系各项原则执行
多种产品执行国标号见产品外包装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标的高品质白酒
甲方根据乙方的定货计划状况准时、按质、按量向乙方发货,并保证乙方订货后3天内到货
甲方供应商品的商标及外包装应遵遵法律规定,外包装应保持清洁、整洁、完好,合适市场销售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销行为进行监控、管理、指导
甲方向乙方提供产品销售所需的产品质量检查汇报等文献资料
甲方积极配合乙方处理客户投诉及有关问题
6、在乙方发既有“窜货”(即甲方产品非通过乙方进入本协议约定的销售区域)问题时,甲方应在乙方提出后三天之内所有收购完毕,有关收货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
在遵守本协议约定的前提下享有自主经营权
乙方应合法经营,制定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各项管理,妥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