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租赁协议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商铺租赁事宜到达如下协议:第一条乙方自愿租用甲方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商业用途使用(如下简称“该商铺”),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第二条租用的期限为年,租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租金、保证金及租金交付期限:该商铺的月租金总额: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元以上租金是不含税价,如有关部门检查需办理出租手续等应交缴的一切税费由乙方缴纳(即开发票的税费),但甲方需协助乙方办理有关的手续
租金交付期限:每月10日前交清当月租金
(并且必须是人民币现金)4、保证金:在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须向甲方交付人民币:元,作为重新装修履约保证金
装修完再退回给乙方
装修前乙方要先向甲方提交装修的蓝图并得到同意才可以开始拆建
第四条该商铺交付使用后所发生的水电费、物业管理费、有线电视天线使用费等有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缴交,与甲方无关
如由于这些费用未交清而致使甲方被有关部门(企业)追讨滞纳金或罚金,则甲方有权从乙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中抵扣,并有权规定乙方补足该保证金的局限性部分
第五条租赁期间,乙方不得转租该商铺
如乙方确需转租,须经甲方协商同意
如乙方在未征求甲方同意的状况下,私自将房屋转租他人的,则甲方有权单方面宣布中断该协议,并有权将房屋收回另租他人
而乙方所交的保证金(即作为违约金),一律不予退回
租赁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需提前中断本协议,均需提前一种月告知对方,且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两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六条双方责任:(一)甲方责任:1、甲方须于年月日将该商铺交付乙方使用
2、甲方保证该商铺交付使用时水电及排水排污线路管道畅通
3、协议期满时,乙方须在租约期满之日退还房屋,同步经甲方验收该商铺无设备损坏及欠缴的水电费与物业管理费后十天内,返还乙方所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