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中心装修协议书发包方(如下简称甲方):承包方(如下简称乙方):为规范甲方售楼部装修的施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协议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建(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措施》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详细状况,双方到达如下协议,共同遵宁
装修施工地点:2
装修施工内容:3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重要材料:地板、地砖、吊顶、隔墙、隔断、背景墙、门、接待台、吧台、所有灯具、电线路、电话宽带线路、门头金属字、窗帘、墙纸等)4
总装修工程造价人民币(大写):元整(¥
元)(详见清单)5
工期:自9月14日动工,至9月29日竣工
工期为15日
二、有关材料供应的约定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双方约定质量规定或规格有差异,应严禁使用
如已使用,对工程导致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等系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赔偿甲方
质量规格见清单(本工程执行优良验收原则)
三、有关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1
由于乙方原因导致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书面告知后3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如甲方在规定期间内不能组织验收,则视为甲方默认验收合格
四、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阐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规定,重要包括电电话、宽带等线路、自来水和其他管道畅通、合格
乙方在施工中应采用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赔偿
乙方在施工中应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的发生
如遇上述状况发生,属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