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企业承包协议书甲方:乙方:身份证:乙方在全面理解甲方的经营状况、运作模式等基础上,自愿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服从甲方统一品牌、统一企业形象、统一运作模式、统一价格结算、统一服务原则等有关规定,申请作为甲方的承包人,双方根据协议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特签订如下协议:第一条经营范围及尤其约定1、甲方授权乙方在(区/县)乡(镇)双方确认的区域范围内经营取派件(操作区域明细见附件),乙方不得超过此区域经营业务,业务经营范围不得超过甲方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
乙方变更、新增经营场因此及在甲方的立案信息发生变化时均需及时(最迟两日内)书面告知甲方
2、在本协议约定范围内从事业务,乙方作为独立的法律主体进行活动,独立核算、自担风险、自负盈亏
第二条协议变更、终止和续签1、本协议期限一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在协议正常执行期间,如乙方提出终止或变更,需提前180天书面告知甲方,并继续保障操作,最长不超过180天
甲方确定乙方停止操作后,在180天内与乙方清理完毕所有的账务
3、协议签订后,若乙方在协议生效协议时间内仍不能运作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4、协议期满后,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乙方为甲方的承包人
第三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乙双方在开展门到门服务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申通快递”的形象、声誉,切实保障双方的利益,严格保守商业秘密
2、甲方对乙方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指导,提供有关资料,配合指导使用有关软件、系统等;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操作规定、考核规定和服务规范等,如乙方达不到甲方规定的质量原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3、乙方须接受甲方统一管理与业务指导,并承诺无条件实行约定服务区域内的派送及快件的保管,及时、高效完毕甲方赋予的任务,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与理由加以拒绝或延迟派件义务
4、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申通快递有关操作规定和申通总部的网络管理规定,对投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