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地面施工协议甲方:郭楼镇美和佳苑小区建设指挥部(如下简称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甲方停车场地面施工程施工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以共同遵守。一、工程概况1.1工程地点:郭楼镇美和佳苑小区北侧,迅达路南侧。1.2工程内容:停车场地面施工工程。1.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1.4所用材料及机械:土方回填;200MM厚3:7灰土压实;150MM厚煤矸石铺面;挖掘机平整场地,压路机压实、四不像运土。1.5停车场地工程量及包干单价:长99M*42M,共4158㎡;包干单价:45元/㎡。二、工程造价及工程付款方式:2.1本工程总造价为:壹拾捌万柒仟壹佰壹拾元整(¥187110)。工程总造价包括场地平整、土方回填、3:7灰土、煤矸石铺面、人工费、机械费、含税等所有施工项目。(如工程量增长,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工程结算时单价不变,以实际工程量为准)2.2本协议签订,现场具有施工工作面后,甲方告知乙方进场施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一次性付清余款给乙方。三、技术质量规定3.1按双方约定施工内容、甲方指定区域进行施工。四、工期4.1乙方须在收到甲方的施工告知5天内进场开始施工,进场后30天内完毕所有施工(如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不能准时竣工,工期顺延,顺延时间不能超一种月,超过此期限的每逾期一天应支付工程预算总造价款0.2%的违约金给乙方)。五、甲方责任5.1负责与有关部门沟通好本项目的方案。5.2负责组织工程量现场确认工作。5.3停车场的使用与保管在验收合格移交甲方后由甲方自行负责,但甲乙双方应做好对应的移交书面手续。5.4负责准时支付工程款。六、乙方责任6.1乙方对甲方负责,准时保质保量完毕本项目。6.2本协议中,项目施工的安全防备所需的施工安全设施由乙方自行负责并对整个工程的施工安全负责。6.3乙方应在本协议约定期间内完毕所有施工,否则每延期一天应支付甲方已付工程款0.2%的违约金。6.4乙方应严格执行施工场地大气污染防治各项防护措施,有关的费用乙方自行承担。七、协议争议的处理方式7.1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双方协商处理,也可由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当地仲裁部门祈求仲裁。八、其他8.1本协议以人民币计价。8.2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盖章及签约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协议履约完毕后自动失效。九、未尽事宜9.1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献视为本协议的构成部分。9.2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处理。甲方:乙方:代表:代表: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