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石方工程承包协议发包单位(如下简称甲方):承包单位(如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第一条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土石方工程1.2工程量:约万立方。(以实际方量为准)1.3工程地点:1.4承包范围及内容:按甲方提供的图纸完毕实际开挖部分。1.5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方式,包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以及多种管理费用均包括在乙方承包范围内,乙方全面负责本协议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处理好政府主管部门和村民地方关系。第二条协议工期动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协议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天。(下雨天除外)第三条工程质量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承认的本工程土方图纸等工程文献中规定的质量原则组织施工,施工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质量验收规范、原则规定,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第四条施工措施4.1乙方在施工前应认真踏勘施工现场,熟悉施工现场周围状况,有针对性的采用对应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动工后不得以不熟悉现场状况为由规定延长工期,增长费用或减少工程质量。4.2乙方施工过程中应采用维护内容,环境措施,包括土方车辆运送途中严格控制施工嗓音、撒漏、扬尘污水的排放符合当地政府规定,负责土方运送沿线道路以及施工现场四面的清洁工作,土石方车运送必须有盖,土石方车辆在指定点必须冲洗清洁,应在限速内行驶,在有特殊规定的区域或时段禁鸣喇叭。4.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环境保护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协调处理政府主管部门和村民地方关系。4.4乙方负责施工场地内及周围管线设施的保护,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甲方需提供开挖范围内地下管网图)费用由乙方承担。4.5施工用水用电乙方自行处理,施工产生的污水、泥浆乙方应按政府规定排放或外运。4.6乙方自行购置现场施工人员保险,因乙方导致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4.7以上所述施工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均包括在协议价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增长施工措施费。第五条协议价款协议单价:土方元/立方。(不含税收)第六条甲方责任6.1在动工前天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图及有关资料套。6.2及时组织工程验收,在接到乙方书面验收申请3个工作日内,必须组织验收,否则视为验收合格。6.3按协议规定与付工程款。第七条乙方责任7.1工程动工前,应向甲方报送施工组织设计,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及其他有关施工文献。7.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好施工嗓音、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应服从甲方管理。7.3在施工过程中如因乙方管理及施工不完善导致的质量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并及时汇报甲方提供事故的处理方案,经设计,甲方等单位共同研究承认后,由乙方组织实行并承担一切费用。7.4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针对本工程的特性,制定针对性的安全措施,保证工程施工的安全。第八条付款方式8.1在2月14日之前,按已竣工程量的50%结算工程款。(不少于30万元)8.2在4月10日前,按已竣工程量的100%结算工程款。第九条违约责任9.1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延误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延误一天支付违约金元,如因甲方导致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每天天。9.2乙方在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方面不能满足甲方规定期,甲方有权对由此导致的经济损失规定乙方赔偿。9.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规定违约方继续履行协议步,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后仍应继续履行协议。第十条其他条款10.1本协议未尽事宜,必要时由甲乙双方另行补充协议,经签字盖章后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0.2本协议纠纷处理方式:甲乙双方协商处理,双方协商不能到达一致,向协议签约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诉。10.3本协议自双措施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协议专用章后生效。10.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