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中转站管理及垃圾清运承包协议书甲方:(如下简称甲方)乙方:(如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有关规定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确定由乙方承包甲方区域内垃圾中转站管理及垃圾清运服务
为规范双方义务并保障双方权益,特制定如下协议条款:第一条、承包事项:1、项目名称:2、项目性质:业务承包3、项目地址:4、基本状况:第二条、协议规定服务事项1、乙方负责按照甲方垃圾中转站管理制度对垃圾中转站的平常管理
2、乙方负责对处理垃圾中转站的日产日清垃圾
将垃圾运往垃圾处理场
第三条、双方权利和责任1、甲方权利和责任
(1)甲方对乙方清运工作有权进行监督、管理,并负责确认乙方每日清运垃圾车次,乙方须保证工作质量满足甲方规定,并服从甲方管理
(2)甲方如开展活动或迎接上级部门检查等状况需要临时增长车辆,要提前一天告知乙方,乙方须按照甲方规定安排时间和车辆进行清运
2、乙方权利和责任
(1)乙方所用各岗位员工必须符合上岗规定
须向甲方提交所有工作人员有效有关证件复印件
在工作时间必须统一整洁着装、佩带工作证,不得私自离动工作岗位
(2)乙方负责垃圾中转站的卫生清洁、垃圾搜集、归箱等工作进行管理,并做到日产日清
(3)乙方负责安排车辆和装卸垃圾工作人员,垃圾清运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人工费、垃圾倾倒费、管理费和税费等)由乙方承担;乙方安排的工作人员与甲方没有关系,若工作人员在工作时发生的一切问题,均由乙方处理
(4)乙方自行安排清运车辆,每车装载原则为满载
清运车辆运行需作好封闭措施,防止垃圾沿路飘落,以保持沿路环境卫生
(5)乙方工作行为应当符合法律和政府有关部门之规定,如有违反,乙方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干涉和惩罚,有关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和处理
(6)若因乙方工作人员过错,导致甲方有任何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事件,乙方须对此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经双方协商,甲方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