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石方工程运送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等有关条例,甲乙双方为了顺利完毕本项目土方运送工程的建设,本着互惠互利、优势互补、诚实诚信的原则,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土石方运送工程协议,规定如下条款:第一条工程项目与阐明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总量:约为万方,以实际完毕的车辆运送数量为准
工期时间:_____月_____日至12月31日(期满可续签协议)
第二条工程施工内容:1、乙方应提供运送车辆台自卸车,车辆车厢实际容积不得不不小于20立方米,土石方运送按港务局原则方量计算
2、运送来回距离:公里范围内,按______元/立方米结算(税后价)
如遇港务局统一调价,协议单价应对应调整
3、收方时,按车厢实际高度加上作为计算运送方量的有效高度
4、进场标测后,以标测数据作为后来运送结算根据
5、协议签订生效后,甲方挖机进场动工
第三条工程款结算方式1、结算方式:每天结算一次,全额现金或存入银行卡,保证乙方当日收到
2、结算时间:不管节假日与否,每天14:30结清前一次(24小时)工程款,不得迟延
第四条双方权利与义务一、甲方权利、义务与责任:1、理顺运政、交警、环境保护、国土、城管及周围关系,保证道路顺畅,在乙方车辆不违规运送的状况下,发生责任费用由甲方负责
(因以上范围扣车超过24小时,甲方赔偿乙方误工费每天每台500元人民币)
2、协调好工地管理人员,保障道路及时清理整平,保证运送道路畅通,以便乙方车辆顺利安全行驶
3、备足资金,准时支付给乙方运送费,若甲方不准时或无端迟延支付乙方运送费超过24小时,乙方有权停工,并向甲方追讨工程费及追讨款项期间的误工费(误工费为每天每台车500元人民币)
4、因甲方原因导致持续停工,停工期间每天每台车由甲方赔偿损失500元人民币,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及政府行为除外
(昼夜动工视为2天)二、乙方权利、义务责任